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有效。
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内,持证者应到信息产业部认定的当地证书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证书登记时需要持有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证明。证书登记工作的有关规定见信息产业部办公厅文件(信办人[2004]47号),持证者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有关规定见信息产业部办公厅文件(信办人[2004]48号)。
来源于:http://www.ceiaec.org/zgks_xmj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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